证券时报网(www.stcn.com)05月10日讯 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5月10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,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严格落实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5月3日。公开信息显示,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为腾讯控股子公司。值得注意的是,央行上海总部同日公示,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,被要求限期改正,并处罚金3万元。
证券时报网(www.stcn.com)05月10日讯 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5月10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,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严格落实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5月3日。公开信息显示,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为腾讯控股子公司。值得注意的是,央行上海总部同日公示,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,被要求限期改正,并处罚金3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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